2006年1月11日,院在会议中心隆重召开2005年度党委工作总结大会,院领导于卫东、张少明、熊柏青、黄松涛、宋月清、李彦利,各二级单位、控股公司和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及部分党员代表等共230多人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副院长熊柏青同志主持。
于卫东副书记代表院党委作了2005年度党委工作总结报告。他说,2005年是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在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院党委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围绕院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各方面都取得很大成效,院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一是抓好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按照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部署,院作为第二批中央企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在认真筹备的基础上,于7月18日开始,集中学习教育历时3个多月。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严格按照中央和国资委党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完成了三个阶段、十一个环节以及巩固提高阶段要求的各项任务,真正取得了实效。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促进改革发展。通过各级党组织的扎实工作,党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一些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党员之间加强了沟通,增进了团结,在科研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党的工作与科研生产同步推进,同步发展,为全面完成2005年的各项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八月份,院各级党组织重点开展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实践党员先进性”的主题实践活动,30多个党支部结合各自单位或部门的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为各单位创造了直接的效益。
三是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组织建设工作。2005年院党委共发展新党员9名,批准预备党员转正24名,有28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新成立了两个党总支和三个党支部,并不断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年底,院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党组织生活的意见》和《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发展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使院的党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以“教育”、“预防”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05年,院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要求,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为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五是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效显著。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及时宣传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宣传最新的科研成果和产业发展,宣传身边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影响。广泛开展了送温暖和扶贫济困活动。一方面,积极组织对对外捐款、捐物活动,获得西城区“扶贫济困捐赠先进单位”称号。另一方面,在院内开展慰问、救济困难职工的送温暖活动。2005年,全院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故,连续5年被西城区和海淀区评为“消防先进集体”。
六是积极做好工会、共青团和离退休工作。工会方面,坚持以职代会制度为重点,推进民主管理深入开展。共青团工作方面,根据团中央和中央企业团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院作为四家中央企业试点之一,于9月下旬开始,在全院团员中开展了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团员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受到中央企业团工委的高度评价。并在充分酝酿和筹备的基础上,于12月中旬召开了院第四次青年工作会。离退休方面,院党委高度重视,定期向离退休同志通报工作,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还组织了多次活动丰富离退休职工的晚年生活。
对于2006年党委的工作,于书记在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转变观念,围绕全院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实现院全年的方针目标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一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二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机制;三要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作好组织工作;五要进一步搞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六要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七要切实做好安全和稳定;八要做好离退休和统战工作。
于书记最后强调,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院的改革、发展至关重要,我们面临着更加繁重和艰巨的任务,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院改革发展的宏伟目标、完成和超额完成国资委下达的任务指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